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考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有效促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开展,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为市人大机关考选工作人员1名,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报考市人大机关的,应为市内四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或市直综合部门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报考事业单位的,应为市内四区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熟悉综合文稿工作;
7、具有济南市户口。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领取准考证
(一)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4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济南市纬二路66号,经五纬二路口东南角)北办公楼一楼人大代表接待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现任职务的任命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根据报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退还本人。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jnrs.gov.cn)”、“济南市人大公众信息网(http://www.jnrd.gov.cn)”和济南日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笔试内容突出人大工作特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是写作能力。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人数,按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市人大机关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面试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时在市人大机关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四、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封闭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选应按时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为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工作表现。
六、公示及录(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面向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聘)用手续。被事业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章程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 话:86046803
联系人:李巍 张帆 季伟新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